各部门:
根据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征集滨湖区第五届(2017-2018 年度)优秀学术论文的通知》(锡滨政办发〔2019〕17号)要求,将优秀论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申报范围
申报论文应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两年内 发表符合下列条件的论文:
1.在国家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有关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2.在国(境)外相应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3.地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发表的论文。
(二)申报对象:
1.凡在滨湖区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学术论文均可申报;
2.与外市区人员合作的论文,我区作者必须是第一作者方可申报;
3.外市区作者受我区有关单位委托承担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课题的研究成果,可以申报;
4.多人合作论文申报作者不得超过 5 人,署名次序应与论文发表时一致,超过 5 人的论文以课题组形式申报。
二、申报材料
1.填写完整《滨湖区第五届(2017-2018 年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
2.申报论文原文或复印件;参评论文已正式发表过的,需提交刊物封面和目录复印件;已在学术会议上交流过的,需提交会议论文汇编封面和目录或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等级应参照《滨湖区第五届(2017-2018 年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等级标准》。申报参评一等奖以上的论文需由 2 名本学科(专业)高级职称专家(或本单位技术部门负责人)推荐并签署意见,推荐专家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或专家所在单位职称证明。
4.申报材料包含上述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文档(word格式)。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19年6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科产处综合楼811办公室。
附件1:关于征集滨湖区2017-2018年度优秀学术论文的通知(含申报表)
附件2:滨湖区2017-2018年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
校科协、科产处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