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教集团: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建设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92号)的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全国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经有关部门批准备案,成立3年以上的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在统计平台上填报的2016-2018年信息基本完备的,可以申报参选。牵头多个职业教育集团的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集团参选。
二、遴选标准
1.集团治理结构取得重要突破。
2.资源共建共享取得重要进展。
3.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取得重要成效。
4.人才培养质量取得重要成果。
5.社会服务能力取得重要提升。
6.政府保障发挥重要作用。
7.特色显著产生重要影响。
三、推荐时间及要求
1.完善填报信息。各职业教育集团应在10月21日前,通过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与公共服务平台填报2018年集团化办学统计信息。
2.申报推荐。请有意申报的职业教育集团在10月23日前通过网络报送推荐书、推荐名单汇总表等资料(网址:http://jth.chinazy.org)。同时,请将纸质材料和资料汇编一式两份报交至科产处综合楼811办公室。
附件 1: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指标
附件 2: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推荐书
附件 3: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推荐名单汇总表
科技产业处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