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推动江苏省轻工业科学技术的发展,提升江苏省轻工行业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根据苏轻协〔2019〕01号文件,江苏省轻工协会将组织开展第五届江苏省轻工业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同一技术内容的项目已经评过奖的,不得重复申报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和技术进步奖);同一技术项目不得同时申报科学技术发明奖和技术进步奖。
2、经评定未获奖的项目,隔一年后,如果项目在此后的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办法及细则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重新申报。
3、凡申报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均应有相应的创新证明(技术发明奖必须有授权发明专利证书)。
二、奖项
科学技术奖分技术发明奖和技术进步奖两大奖项。
科学技术奖每年60个,分一、二、三等3个等级,其中一等奖5项,二等奖15项,三等奖40项。
三、申报要求和时间
1、申报书是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并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2、每个项目报送纸质申报书(含附件)一式3份,其中 1 份为原始件,首页必须有申报单位盖章原件,《主要完成人情况》应有本人签字原件,《主要完成单位情况》应有单位签章原件。
3、电子版文件名称请按照“进步奖/发明奖”+“(申报书/信息登记表)”+“申报单位”+“项目名称”的形式命名。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18年4月10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科产处综合楼811办公室。
附件资料:附件 1:关于第五届江苏省轻工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 2:江苏省轻工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
附件 3:江苏省轻工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 4:江苏省轻工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附件 5:《江苏省轻工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附件 6: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表(GB/T13745-2009);
附件 7:轻工业行业分类;
附件 8:申报项目信息登记表;
科协 科产处
2019年3月21日